創業合伙人股權分配的常見問題如下:
1、合伙人互補
創業的合伙人往往是價值觀一致而且對創業事業方向彼此認同的伙伴,創業伙伴之間通常能夠在理念、性格、能力和資源等方面形成互補。團隊和管理,產品和技術,業務和運營這三個角色正體現了這一點,擅長凝聚團隊或融資的創始人可能需要技術合伙人,也有可能因技術并非壁壘而需要細分領域的業務和運營合伙人。
2、兼職合伙人
通常情況下,我們建議:創業者盡量不要將兼職的創業伙伴作為合伙人對待,并給予股權,因為兼職創業所承擔的風險與全職(allin)是不一樣的,同時存在著精力和時間投入沒有保障以及考核不便等問題。所以,如果現實情況是必須接納兼職合伙人,也應當考慮股權比因其兼職的緣故而打一個折扣。
3、聯合創始人
此外,有些創始人容易混淆合伙人與骨干員工。大多數合伙創業的企業擁有一至兩名聯合創始人,如果一個創業公司號稱除了領頭的創始人還需要四名甚至更多聯合創始人,很有可能是公司CEO沒有勇敢地面對現實,而是基于面子或初創企業的劣勢等考慮因素,給了早期核心員工一個聯合創始人稱號而已。誰會真的認為公司的成敗取決于五位以上的創業合伙人呢?這一點也可以很容易從國內外創業領域的主流成功案例中總結出來。
4、投資人與合伙人
還有一個比較常見的問題是區分投資人與合伙人。現實中,我們發現有些投資人可能會以提供創始人需要的各種資源或支持為名,要求按照合伙人的待遇取得公司股權。我們通常的答復很簡單,這些“合伙人”會像你一樣全身心地撲到創業中來,并承擔創業失敗的風險嗎?即使是提供了資金、人力和業務等戰略支持的合作方(例如內部孵化項目),創始人也要注意限制讓出的股權比例,因為創業成功往往需要留出股權給自己未來的真正合伙人,更遑論后續融資還會稀釋創始人的股權。如果創始人的股比在早期階段都被嚴重擠壓,后期的投資人會懷疑創始人是否有足夠的股權驅動力對創業事業全力以赴。
5、雞生蛋還是蛋生雞?
最后,創業伙伴到底是按照各自出資確定股比,還是反過來確定股比后再定各自出資?我們的建議是后者。鑒于創業企業估值上升具有巨大空間,以出資一個因素來決定股比,則很容易在后期出現股權分配比例不公平合理的情況。因為,從長期來看,股權比例應當與各創始人的貢獻或價值保持一致。盡管從法律上來講,對公司的出資決定股權比例,但我們還是建議先確定比例,然后按照比例認繳出資,如果創始人支付能力有限,公司可以將注冊資本定的低一些(如公司一到兩年的預算支出),在需要的時候,再按比例增加注冊資本或融資就行了。
結語
從實踐中看,創始合伙人之間的股權劃分是一門藝術,而非一門可以精準量化的科學。股權分配是創始人創業伊始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這個難題確實困擾著很多創業者,因為牽涉到太多利益和人的因素。
所以要合理友好的解決創始團隊股權分配問題,達成公平合理的股權分配方案,那創始人就更有可能同舟共濟地清除合伙創業道路上的后續難題,攜手走向美好的明天。
創始合伙人的股權分配問題關系企業未來的團結與發展,小編建議大家最好是咨詢專業律師來制定股權協議,避免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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