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分公司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作出之日起30日內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營業場所證明和負責人身份證明信息、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向分公司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工商財稅、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
(二)公司章程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工商財稅.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屬于工商財稅.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工商登記需準備以下事項: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沒有商標所有人的同意是不可能的。 營業執照名稱與店名不同是可能的 1.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頭所用名稱應與注冊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機關備案。 *2.商店名稱應與營業執照名稱相同,可適當簡化,如營業執照登記為xx流行服裝店,商店牌匾上可簡化為流行服裝。 3.但經營的東西必須在營業執照范圍內,不得超出范圍。 注:建議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功能相同,是公司的工商財稅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正本)應按有關規定掛在公司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副本的存在是為了方便公司的運營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原件,可以使用營業執照副本。以折頁開合方式設計的副本便于攜帶。 以上是我們小編整理的關于開分店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全部內容。從以上內容可以知道,開分店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作出之日起30日內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咨詢我們。 泉州市順鑫財務咨詢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18759950033微信同號
QQ:508900013@qq.com
網址:http://m.octa-asia.com/
地址:泉州市泉秀路領秀天地E座401-403